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趙大新情(永慶光復~新竹東區菁英團隊)

目前還是紙上談兵階段,但未來不失為新竹發展的一個契機!

【MyGoNews林湘慈/綜合報導】為新竹市科技文化城蘊含的豐厚能量尋找更寬廣的前進方向,市長許明財推動新竹漁港兼具商港功能之新竹觀光科技港計 畫,以及全國首例的新竹市PRT(輕量捷運)BOT計畫,為新竹科學園區在新竹市的共生共榮發展勾勒跨越世紀、接軌國際的樂觀前景,2013年12月17 日率同交通處同仁前往交通部拜會葉匡時部長,爭取計畫核定落實執行。葉部長提示航管局在收到可行性研究報告後,著手後續審查作業,航管局表達若市府同步完 成招商投資確認,有利推動達成。
 
許明財市長主張新竹觀光科技港具備地理優異條件,不但要成為新竹科學園區專用港或台中港輔助港,更依產業的利潤導向,在兩岸最近距離(約68海哩)設置自 由經濟示範區抬升國際競爭,更有其經濟戰略標的,他強力表達新竹港自清領時期後中斷的海峽航線重新恢復,讓台灣的科技業握持更佳籌碼。
 
市府交通處提報新竹觀光科技港可行性評估已完成並屬可行,構想於現新竹漁港內劃設部分陸域與泊地,作為「客貨運專用區」,先行試航;中長期規劃於新竹漁港 南側以「BOT」方式闢建「觀光科技港」,硬體發展將延伸北防波堤700m、延伸南攔砂堤241m、興建南防波堤470m、興建新生地外圍海堤 1,211m、填築碼頭區用地面積約9.37公頃、填築新生地面積約54.12公頃。船席配置包括:NO.1散雜貨碼頭(200m),NO.2客貨輪碼頭 (150m),另為配合RO-RO船卸貨需求,配設NO.3 ROLL-ROLL碼頭(100m)及NO.4港勤碼頭(150m),共計4席。
 
市府建請交通部依據「商港法」第6條辦理商港區域之整體規劃及發展計畫,報行政院,新增劃設「新竹國內商港」。且為吸引民間投資,於商港新增新生地 54.12公頃及既有陸域土地32.67公頃,建議比照金門及馬祖由縣市政府管理之模式,依據「商港法」第2條規定,由行政院指定新竹市政府為新竹商港之 經營管理機關,以及委託市府執行辦理BOT招商作業。
 
為改善竹科通勤及商務往返交通環境所擬訂新竹市PRT(Personal Rapid Transit)BOT試辦計畫,第一期軌道長度約8.4公里,由台鐵內灣線新莊車站起,經埔頂路、慈雲路、光復路建置,並設新莊、埔頂、國道轉運、慈 雲、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、過溝、清大、馬偕醫院、體育場、新竹公園與火車站等站位。高架軌道設置於道路中央分隔島上方,採A型路權,避免佔有既有車道空 間,減少其他車輛干擾情形。採取之計畫民間初估投資規模約需60億餘元,並以中長期貸款與聯合開發所產生之效益挹注。路政司評析地方型小眾運輸之個人捷運 系統,運量、成本、運價研究宜由地方辦理,若有招商投資確認,有利推動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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